*郭蒲only
*补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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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最好的朋友谈恋爱后是什么样子的?
答主:JoJo Tang
不请自来。 第一次在这里写回答,没什么经验,但对这个问题深有感触,所以写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用G和P代称吧。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为了混实习证明跑去学校附近的咖啡店打工,而G和P都是店里的熟客,一来二去的,就这么慢慢认识了。 他们两个人中,我最先认识P。 P比我大几岁,来自南方,口味偏甜,每次都点摩卡或者卡布奇诺,有时还会搭配一块小蛋糕。点得多了我就忍不住问他,不会觉得腻吗?P居然一边敲键盘一边忧郁地回答我说踩着ddl赶稿已经很苦了,再不吃点甜的就真活不下去了。我又问他,ddl是什么时候?他说明天。 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现在写了多少了?” P笑了笑:“新建文档。” 我对P肃然起敬。
那之后我才知道P是专职写稿的作家,也会接一些剧本创作之类的工作,家里的猫会打扰他的思路,所以花了大把时间窝在我们店里码字,不图别的,只图个安静。
而认识G,就是另一个契机了。 说来还挺尴尬的,G是我们店长的朋友,偶尔会出现在店里帮店长盘盘货。我刚来兼职的时候不知道他们的关系,以为他是普通客人,在他试图搬起一箱新进的咖啡豆的时候勇敢地冲过去拦住了他,并大吼一声快把东西给我放下不然我要报警了! G傻了,从后厨闻声赶来的店长傻了,我也傻了。 还好那天店里人不多,如此社死的一幕没有流传出去,万幸万幸。 后来店长解释了G的身份,我差点当场滑跪。G脾气很不错,闹了这么大一个乌龙都没有生气,还腼腆地笑着说没关系,多来几次就熟悉了,非要过意不去的话记得给开免单。 我眨了眨眼。 店长踹了G一脚。 G也比我大几岁,同样不是本地人,只不过选择留在了这里工作。他名校金融系毕业,每天西装革履地穿梭在CBD街区里,与我想象中的社会精英简直如出一辙——假如忽略他车钥匙上挂着的毛绒小兔子玩偶的话,就更像了。 我总幻视G一打电话就要谈分分钟上千万的生意,直到他对我发牢骚说他早晚要炒掉弱智上司的鱿鱼时,我才终于对G碎了滤镜。 什么社会精英啊,痛苦打工人罢了,和我一样。
但我真不知道G和P之间也能扯上联系,因为他俩从来没在店里同时出现过。
某天傍晚P进了店,点了一杯热橙汁和一杯奥利奥奶昔,我抬头问他今天咋改喝橙汁啦?他说橙汁是给咖啡因过敏的朋友点的。 朋友?我下意识往P身后一瞅——G正坐在P喜欢的那个靠窗的位置上,冲我微笑呢。 “原来你们认识。”我惊讶道。 P对这个结论好像不满意,轻轻哼了一声,说岂止认识,孽缘懂吗,孽缘。
可能是因为爱好都很相似又聊得来,等后来更熟了一些,我逐渐了解到其实G和P大学就认识了,两人甚至同校同专业。
我看向P:“那你怎么就成了作家呢?” P得意道:“因为我是天才。” G听见了,悄悄翻了个白眼,被我发现了。
要论起他们俩的性格吧,还挺像的,就都不是那种很热烈的人,总喜欢默默地做一件事,连对彼此好也是这样。
有一次P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今年G生日他打算配一台电脑送给G当生日礼物,问我能不能帮忙……身为一名计算机学子,我对这种句式快PTSD了,一下推开了他并说这是另外的价钱哥我是学编程的不是修电脑的我也不懂这个帮不了你! P一脸莫名其妙,说他只是想让我帮忙旁敲侧击地问问G缺不缺耳机而已,自己来问就太明显了,他想给G一个惊喜。 我又一次社大死。 不过P装的电脑价钱好几个零,我当时还感慨他真舍得为朋友花钱…… 后来冬天我们约着去郊区滑雪,大家都不会滑,所以就找了一块离人群稍远的地方边学边玩。P的运动神经没有G那么好,摔的次数也比G多一些,头发和肩膀上洒满雪,像在拍艺术照。 途中发生了一个小插曲,P坐在雪地里摆烂休息的时候,有位穿了一身黑的帅哥拿着手机过来问他能不能加个微信,因为刚才拍了他一张挺好看的照片想发给他。P还没说什么,本来在不远处靠着栏杆站得好好的G一个滑行就过来了,横插进那人和P中间。 天地良心,我发誓那是我见过的G最流畅最漂亮的一次滑行。 帅哥也没见过这阵势,呆了一下就说那微信还能加吗?G说加啊为什么不加,转手要来P的手机,用自己的指纹解锁后唤出二维码,往帅哥面前一递。 帅哥扫了,然后走了。 我又眼睁睁地看着G连好友申请都没通过就把他拉黑了。 P笑眯眯,好像完全不在意G拿着自己的手机干了什么,挣扎着要从雪地里爬起来,屡爬屡摔,最后还是我和G一边一个把他架起来的。偏偏P不服气,嚷嚷着自己也能做到,G手一松,他啪叽一下又摔个大马趴。 年轻人,不要盲目自信啊。 我笑得很缺德。 回去的路上我偷偷问G为什么要拉黑那位帅哥,人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样不好吧? G顿了顿,说,替他挡个烂桃花。
当时的我觉得理所应当,好朋友嘛!又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对彼此更照顾一点不是很正常吗? 但之后我就发现我是真的傻,真的。
我学校离G和P的学校不远,离咖啡店也不远,三者恰好呈等边三角形之势,走路十分钟就到了。 有一次我正从学校拿了东西出来准备回咖啡店上班,路上接到G的电话,问我有没有看见他的U盘?我说我看见了啊你不是落在柜台上了吗,我还给你收进抽屉里了,你啥时候有空来拿?G好像有点急,很为难地说现在要用,但在开视频会议暂时脱不开身……我懂了,我说没事,我给你送家里去,你家在哪? G立刻发来一个定位消息。 我骑上我的小车车就快乐地上了路。
直到此时都还没有任何异常,我甚至忘了问G一句P闲得要死你怎么不喊P来拿,但后来想想好像也没啥必要这么问——原因还没讲到,别急,且听我细细道来。
自行车在我们市的下班高峰期简直是最便捷的载具,我连超两条小路很快就到了G家楼下。G在开会,发了消息告诉我家门已经开了让我自己进,我就大摇大摆地进去了。 G的房子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小是因为各种摆设比我想象中要多(说实话,我一直觉得G的家应该走不食人间烟火的极简风,横竖数不出几件家具的那种),大是因为,这房子的面积只给他自己住确实有点浪费。 嗯?自己住? 我刚冒出一个“卧槽这哥不会有对象了吧”的想法,腿就不受控制地又往里面走了两步——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而且马上就后悔了——卧室门没关,我看见……G的床上……摊着一件P的外套。 为什么我会知道那是P的外套呢?当然是因为十五分钟前我还看见他穿着这件外套排队买酱香饼啊!
我震惊。我傻眼。我……我嗑到了。
正好这时候G从书房探出头来小声叫我,我回过神,赶紧过去了。 “那个……我有一个问题不知当讲不当讲……”我一边掏U盘一边往卧室方向瞟。 “讲啊。”G反应倒是挺快的,“哦,那是P的衣服,被猫不小心弄脏了就先放在那里了,等我忙完一起送去干洗。” 我点点头:“他人呢?” G一脸自然:“扔垃圾去了。你刚才没碰见他?” 我刚想说没有,话音未落,门铃响了。P在外面有气无力地喊G的名字,好像扔个垃圾要了他半条命一样,边喊边很有规律地敲着门框,我仔细一听,哟呵,欢乐颂。 是挺欢乐的哈,我的意思是,除了我以外都挺欢乐的。 G会也不开了U盘也不管了,趿拉着拖鞋就冲去玄关给P开门,我看着这两个人在门口一个进一个迎,痛心疾首:“你们谈恋爱怎么还瞒着我们啊?” P茫然地歪了歪头,仿佛对我出现在这里很意外。 G则迟疑道,们?谁们? “你们。”我抬手指了一下这俩人,然后又指了指我自己和我的手机,“我们。” 那俩人听完这句话,齐齐沉默了。 “Q真的没告诉你吗?”G问。 Q是我老板。这次轮到我茫然了,我说啊?他也知道?不会就我不知道吧? P突然笑了,抢在欲言又止欲止又言的G前面开口:“他一直知道啊。Q真不够意思,这都不告诉你……哎你是不是跟他关系不好?难道你得罪过他?他怎么是这种人呢!我替你谴责他哈,这必须谴责!” 怎么听怎么阴阳怪气,拱得一手好火。 我…… 我无话可说。 P要是不去排队买饼也就不会被我发现了,我是真不知道他们俩在谈恋爱啊。 不过我们学校旁边那家酱香饼也是真好吃,情有可原。
对了,顺带一提,后来我在G家里的餐桌上发现了那袋酱香饼……确实很好吃,就是吃起来味道和平时格外不同,总觉得散发着狗粮的香气。 我含恨怒干三大块。
第二天G照常来店里蹭吃蹭喝,我拖着把椅子往他身边凑,非要八卦一下他和P到底是怎么好上的。 G无奈,只好满足我的好奇心。 他说他们确定关系挺突然又挺顺理成章的,是在他某次下班后,P发来了一条消息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看新上的电影,他同意了,并在电影途中摸黑塞给了P一个精致的礼盒。 礼盒只有半个巴掌大,P打开,看见里面深蓝色天鹅绒的衬布上,躺着一对低调的素面银戒。 情侣款。 “你怎么知道我的指围?”P问。 G回答:“多看几眼就知道了。” 其实G不适合讲故事,他的语调从头到尾都没什么变化,平淡地陈述完了整个过程,好像讲的不是告白而是今天天气真好一样,但我却听得耳朵都红了,连连追问后续。 G忍不住吐槽我“比当时的P还激动”。 “P一点也不意外吗?你可是送了他戒指哎。”我感叹。 “有意外,但不多。”G摸着下巴回忆,慢慢地笑了,我才发现他的耳朵也有点红,“因为他选的电影是怦然心动,那天是在影院重映的最后一天。” 我愣了愣,然后捂住嘴嘶了一声。 谁不知道那部电影的剧情?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这两个人看着木头,实际上都挺会的嘛! G佯怒,问我嘶什么嘶,我说我牙疼不行啊,被你们甜得智齿都发作了,快赔钱。
因为这瓜实在是香,我听得入神了,不知不觉间喝光了G保温杯里的水(是的他年纪轻轻已经开始保温杯里泡枸杞了,还曾扬言等把这一罐枸杞喝完就辞职,我看了看那罐量巨多的干枸杞和他每次泡的两三粒,觉得男人的嘴骗人的鬼),G倒也没说什么,只是悠悠叹了口气。 我问他,咋啦? G神色忧郁:“这么详细的过程Q都还不知道,你白听……不合适吧。” 我想了想也是,就很大度地一挥手:“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来!只要我能做到就行!” G很矜持地比了个“OK”的手势。 我没懂。 G说,放心,不难,将来结婚份子钱多收三百而已。 我说去你大爷的,TD。
身边谈恋爱的情侣我见得多了,但没有一对能像G和P这样……这样平淡如水又温馨甜蜜的,也许应该形容他们为蜂蜜水才对。 既甜,还淡,处之不厌,久见不腻。 不是所有人都像火焰般滚烫,或许他们最热烈的温度早已留给了彼此,碾碎了揉成粉了,融合进漫长的生命里。 至于为什么我会选择今天来写下这篇回答呢?因为今天是G和P恋爱一周年纪念日。 我想以一个朋友的视角记录下我眼中的他们,也算送给他们的一份特殊的礼物吧。 当然,前提是他们能刷到这个问题。
最后编辑于2022年2月14日 00:00 5713喜欢 3080收藏 413评论
end.
彩蛋不补,在lof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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